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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三、明珠蒙尘  (第2/2页)
    微信电话响起来,陆一凡看了一眼,是编辑打来的。他打开免提,编辑说不知秦筝跑到哪去了,现在还没更文。    秦筝一看手机,才发现编辑给自己发了十几条消息。    秦筝刚想开口,陆一凡示意他嘘。    要是被编辑知道写手和枪手背着他私约,不晓得他会不会气炸。    陆一凡替秦筝兜下:“他跟我请假了。他...要去陪他女朋友,回去再更文。”    说完这话,他就看到秦筝的表情变得很微妙。他也意识到了不对。    挂了电话陆一凡有些尴尬地喝杯酒。秦筝拿起面前的酒瓶给他倒上。    “女朋友。”    秦筝刻意重复了一下这三个字。陆一凡看到他脸上有促狭的笑意。    凌晨三点,醉醺醺的两人从酒吧出来。    “那红衣服的meimei真不错。我留了她联系方式,我们下次还来。”    “你也不怕得病。”    “我保险措施一向很好。”    窗外的夜景像流动的彩带一闪而过,光影在两人脸上流转变换。    “你一直做枪手?”    “嗯,来钱快,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。”    “你文采这么好,写那种垃圾文屈才了。”陆一凡打趣道。    “所以我不就来写你的文了。”    不得不说,一向毒舌傲娇的小屁孩吹起彩虹屁来,倒让他挺受用的。    “你呢?之前一直靠写作谋生?”秦筝问。    “也不算是。前两年才开始写。”陆一凡一笑,“因为来钱快,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。”    秦筝啧了一声,不无鄙视:“把文学当赚钱工具,你不觉得这是一种糟蹋吗?这完全是在侮辱文学,玷污文字。”    陆一凡好笑:“我可背不起这么大的罪名。何不食rou糜,你这样说是你没过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,当生计都成问题,你跟我谈文学?”    “我生活也很拮据。”秦筝反驳,义正辞严,“但我不会出卖自己的作品。写作就是作家思想的表达,否则写出来的东西就是没有灵魂的躯壳,没有意义。”    陆一凡沉默半晌,忽然用一种严肃的口气,脸上还是似笑非笑的神情道:“知道你为什么火不起来吗?因为你不懂变通。顺应市场的东西才是潮流,在资本面前,你什么都不是。”    “你说的火,是金钱、权力还是虚名?”秦筝不屑一顾,“写作根本不是为了这些,而是精神上的富足。精神财富远比物质世界重要得多。”    陆一凡嗤了一声:“你大概一直被保护得很好吧,才能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乌托邦里,这样也没什么不好。以后你也可以在我的保护下,什么都不用做,只需要写就行了。”    秦筝皱起眉:“我不需要你的保护。”    也许是喝醉了,陆一凡竟然伸出两只“爪子”,做出大灰狼的样子逗他:“外面有大灰狼,会吃掉你心里的小绵羊。”    秦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:“你是小孩子吗?”    陆一凡无趣地转过头:“没有幽默细胞。”    夜风吹起两人的头发,一时间久久无话。也许是不习惯如此沉默的氛围,陆一凡还是挑起话茬,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秦筝闲聊:“有女朋友吗?”    秦筝摇头。    “看你那么保守,还以为你是妻管严。”    陆一凡又戏谑地看向他,调侃道:“弟弟,你是喜欢女人的吧?”    秦筝翻个白眼:“我有喜欢的人。但是没追到她。”    陆一凡有些诧异,看着秦筝总让他想起以前上学时学校里那些有钱有势的混混,长得帅,脾气臭,玩得花,总而言之,应该是受欢迎的类型。    “怎么没追到?”    “我给她写情诗,她说她看不懂。”    陆一凡扑哧一声笑了:“什么情诗?说来听听。”    “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?我给你贫穷的街道、绝望的日落、破败郊区的月亮......”    “还有,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。”陆一凡很自然地接出下句。    秦筝惊讶地看着他:“你也读过?”    “博尔赫斯的。”陆一凡和他对视一笑,“我没你想的那么没文化。”    他又自顾自地念道:“我给你我的寂寞,我的黑暗,我心的饥渴......”    “我给你在你出生多年前的一个傍晚,我看到的黄玫瑰的记忆。”秦筝接出下句。    前面的司机回头,眼神异样地看了两人一眼。    很奇怪,秦筝说不上心里的感觉——他明明是不喜欢陆一凡的,甚至可以说是看不上。可是这一刻,竟然和他产生了某种不想承认的共鸣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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